您当前的位置:网上营业厅 / 安全警示常识-用水常识 / 详情页
举报违法盗用城市公共用水和违章用水行为的奖励标准是
发布时间:2013/05/15
凡属首报各类盗水和违章用水以及供水管道设施漏水的,经查证属实后,在五日内给予举报人奖励。
具体奖励金额:
举报供水企业内部人员违法协助用水单位盗水的给予举报人人民币200—500元奖励;
举报上述各类盗水和违章用水的给予举报人人民币50元奖励,并按追缴金额的5%再次奖励;
撞断消火栓驾车逃逸的给予举报人人民币50元奖励;
举报公共供水管道及供水设施漏水的给予举报人人民币2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