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登录入口资讯 / 水务登录入口 / 详情页
青岛市居民阶梯水价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5/08/26

按照青岛市物价局《关于青岛市市内三区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和调整居民用水价格的通知》(青价格[2015]36)(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我市居民生活用水将实行阶梯价格。为做好实施居民阶梯水价相关便民服务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居民阶梯水价实施范围

居民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集团)管辖区域内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水户。
   
二、居民阶梯水价实施时间、周期及衔接

(一)实施时间

20150901日起实施。

(二)实施周期

居民阶梯水价以年度为核算周期。居民阶梯用水量基数按年核定、两个月抄表一次、逐月累进的原则计算。2015年的阶梯用水量按实际4个月的用水量计算。

(三)调整前后水价衔接

自调价实施之日起,界定前后水价,第一次抄表按调整前的水费单价结算,第二次抄表按调整后的阶梯水价结算。              

三、居民阶梯水价分档水量及价格

居民阶梯水价按照年度用水量为单位实施。当累计水量达到年度阶梯水量分档基数临界点后,超出部分实行下一阶梯价格。

(一)户内人口4人(含4人)分档阶梯和价格见下表:

                                            单位:元/立方米




    (二)居民阶梯水量每户按4人口计,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年水量基数增加36立方米。用户需要到海集团营业网点办理增量手续。

(三)未实施户表改造的居民用户,水价暂按第一阶梯水价标准执行。阶梯水价实施一年后,对由于居民用户原因尚未实现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户,将按照《通知》要求,供水价格在第一阶梯到户水价3.50/立方米基础上提高0.20元,即3.70/立方米(基本水价为2.70/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为1.00/立方米)。具备办理一户一表安装条件的用户,如需要可与供水企业联系办理相关业务。

(四)按照《通知》要求,对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包括部队、学校、托幼、社会福利机构等),不实行阶梯水价,供水价格按高于第一阶梯综合水价安排,每立方米提高0.20元,即3.70/立方米。

四、居民水价调整相关业务办理

(一)“一户一表”的认定标准

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水表为准。对于一户多表用户,按户核算用水量。

(二)“一户多人口”用水的办理手续

1.“一户多人口”用水的认定: 5人及5人以上的居民用户可申请“一户多人口”,人口数以户籍为准。同一家庭成员仅可申请一套房产享受“一户多人口政策”, 不得重复申请。
    2.
“一户多人口”用水的申请:申请“一户多人口”用水的用户需持《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含索引页)、办理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海润集团营业网点申请,通过核定的,相应调整用水基数。海
润集团自本细则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一户多人口”用水基数变更,用水量基数自变更次月起调整。
    3.
公租房、廉租房居民用户申请“一户多人口”用水,应提供与政府部门签订的租房合同和居民户口簿原件,租房合同中的地址应当与用水地址一致。

4.对持有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困难居民家庭生活用水,继续给予水价补贴,补贴标准自每年54元提高到136.8,按原发放渠道领取。

5.“一户多人口”用水协议有效期为2年,居民用户应在签约有效期到期前两个月,到海润集团办理协议续期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不再执行“一户多人口”用水政策。用户人口在2年有效期内如有增减,应及时到海润集团营业网点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三)房屋转让时居民阶梯水价基数的核定

实施阶梯水价的居民用户,因房屋转让(如继承、买卖、赠与等)发生产权变更时,用户应到供水企业办理更名过户手续,自变更次月起,重新按照人口数量进行各阶梯用水基数与阶梯用量核算。

(四)房屋租赁(不改变用水性质)时居民阶梯水价分档基数不作重新核定,实施阶梯水价的居民用户因房屋出租发生租赁关系时,租赁双方应自行就水量与水价计算及合理分担问题通过租赁协议予以确定。供水企业将延续年水量累计,不因用户租赁关系的变更重新核算阶梯水量基数。如出租房屋改变用水性质时,需到海润集团营业网点办理变更用水性质的手续。

五、本实施细则由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9611124小时)、86017069(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00-17:00

六、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受理“一户多人口”用水基数调整营业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1、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客户服务大厅,市南区太平路55号,电话82864732

2、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南部分公司客户服务大厅,市北区广饶路129号甲,电话82758218

3、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东部分公司客户服务大厅,李沧区上苑路82号,电话68076633

4、市南管线管理所,市南区四川路74号,电话82686559

5、市北管线管理所,市北区大连路22-14,电话82735118

6、台东管线管理所,市北区龙潭路2号,电话83618979

7、四方管线管理所,市北区杭州路1号丁,电话83718041

8、四方新区管线管理所,市北区永吉路577号楼网点,电话85690121

9、水清沟管线管理所,市北区四流南路3号丙内70户,电话84851771

10、辛家庄管线管理所,市南区金门路12号乙,电话85872217

11、李村管线管理所,李沧区北园路12号,电话87895226

12、沧口管线管理所,李沧区四流中路117号,电话84632227

13、高新区管线管理所,市北区浮山后四小区24号楼网点,电话88753887

14、夏庄管线管理所,城阳区夏庄街道华安路,电话68950707

15、流亭管线管理所,城阳区仙山西路7号,电话6691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