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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公司开作风监督“二三四”模式构建全方位监督链条
发布时间:2017/08/14
为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监督,建设公司改变传统监督模式,推行作风监督“234”模式,以督促学、以督促改、以督促建、以督导促落实,通过构建完整闭合的监督链条,确保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运行。
一是从监督对象上落实“二必查”。公司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专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基层党组织实施作风建设检查。检查小组监督各部门、分公司时,必查领导干部、必查基层党支部。
二是督导内容上实行“三必看”。在监督检查中,必看学习活动是否贯彻始终;必看“自查自纠”问题是否整改销号;必看工作目标是否如期达到。以问题为导向,层层传到压力,督促公司各部门、分公司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
三是从督查主体上运用“四联动”。公司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小组固定人员随机、随时开展作风检查;公司廉政监督室不定期对督导情况开展作风巡察;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对所分管部门作风建设情况检查指导;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组建交叉检查组,每季度一次进行交叉检查,通过以上四种形式进行联动,推动自查自改自纠自处,相互监督、防微杜渐、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