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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环境公司团岛污水处理厂获我市首张环保税减免大单
发布时间:2018/07/03

    日前,水务环境公司团岛污水处理厂获得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开出的首张环保税减免大单,减税5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依法设立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场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免征环保税。作为污水处理行业的典型企业,团岛污水厂积极配合,根据市地税局要求,顺利完成2018年第一季度环境保护税申报工作,且一季度生产运行稳定,出水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国家标准,依据税法享受环保税减免50万元。下一步,水务环境公司将持续加大环保设施投入、促进生产运行提质增效,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