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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服务-结算水表更换
发布时间:2014/04/21
分 类 |
市政公用-青岛高新海润水务有限公司 |
事项名称 |
日常服务-结算水表更换 |
依 据 |
《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 |
条 件 |
结算水表出现不动、不准、不清、冻破、损坏等情况 |
程 序 |
1、结算水表的管理、更换由供水企业负责;用户损坏的,维修、更换费用由用户承担。 2、用户损坏的,需携带便民卡或者缴费通知单、相应的赔表费,到青岛高新海润水务有限公司营业管理部办理手续; 3、营业管理部根据用户提供信息,派人现场核实; 4、核实无误后,下发换表工作单,进行水表更换。 |
时 限 |
对需要更换的水表查看情况后,5个工作日内实施更换 |
收费标准 |
根据青岛市物价局及有关规定据实结算 |
服务机构 名 称 |
青岛高新海润水务有限公司 |
咨询投诉渠道 |
68687070 |
办公地点 |
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东路以北、岙东路以东高新水电一楼客服大厅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