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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服务-抢险抢修
发布时间:2014/04/21
分 类 |
市政公用-供水-设施抢修 |
事项名称 |
日常服务-抢险抢修 |
依 据 |
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供水系统突发事故应急服务工作预案实施细则 |
条 件 |
发现供水事故或接到抢修电话 |
程 序 |
1、高新海润水务公司编制应急抢险抢修预案,配备所需物资、工具和专业抢险抢修队伍,设置报警电话,实施24小时抢险抢修值班制度。 2、接到抢修指令,抢修人员须于半小时内到达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1小时内关闭止水,并尽量缩小停水面积,特殊情况除外。 3、根据抢修难易程度,预计抢修时间及通水时间,及时通知营业管理部,以便告知相关用水用户。 4、抢修结束后,应进行开闸送水试验,确认无误后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 |
时 限 |
接到紧急情况或事故信息后1小时内(正常情况下)到达现场 |
相关材料 |
无 |
收费标准 |
责任产权内维修不收费(表前设施人为损坏应收费,其余不收费),更换表后设施按收费标准收费 责任性事故根据损失情况由责任方承担抢修抢险费用 |
服务机构 名 称 |
室外抢险抢修:青岛高新海润水务有限公司 |
咨询投诉 渠 道 |
(0532)68687070 |
办公地点 |
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东路以北、岙东路以东高新海润水务一楼客服大厅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