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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四严”抓好关键岗位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15/04/30

        集团公司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以四个严格为途径,切实抓好关键岗位监督管理,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

        一是严格制度落实。集团纪委制定《关键岗位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对关键岗位的职责确定和分级管理突出重点对象,把握防控实质。集团所属各企业均组织关键岗位人员签订《廉洁自律责任书》,严格关键岗位人员动态监管的各项要求,将监督贯穿于关键岗位进入、管理、退出全过程。

        二是严格报备审批严格执行关键岗位人员聘用任前考察和纪检监察部门备案程序,明确涉及关键岗位人员调整或晋升时须事先征询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做好关键岗位的统计、复核工作,夯实关键岗位监督管理基础。定期对所属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分类梳理、统计,将关键岗位人员情况填写《关键岗位人员登记表》,结合党务公开工作向干部职工进行公示,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强化对于权力运行的监督。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档案,严格落实关键岗位定期警示谈话和定期廉政教育制度,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引导关键岗位人员严于律己、秉公用权、干净干事。结合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对关键岗位的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对关键岗位人员设置必要的内部监控和牵制,有效减少自由裁量权和权力寻租机会。

        四是严格督导检查。集团纪委加强对所属企业落实关键岗位人员监督管理要求的督导检查,将检查情况纳入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切实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力、未按要求推进关键岗位人员监督管理工作的,严格进行问责,确保关键岗位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落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