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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三抓三力”落实“两个责任”
发布时间:2016/03/28

     

        集团公司党委、纪委不断深化“两个责任”落实工作,将其作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举措,以“三抓三力”为途径,做好责任分解、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切实做到谋划部署知责、推动落实尽责、出现问题担责。
      一是抓细责任分解,在谋划上用力。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集团党建工作总体布局,紧扣《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从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层细化分解。结合未巡先改、自查自纠工作,针对自查发现问题,不断完善、规范权力清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党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通过精心组织谋划,增强各级层抓好“两个责任”落实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是抓好责任落实,在推进上发力。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这一“必选动作”,抓好主体责任落实。3月14日集团公司党建工作会议上,党委书记尚勇同所属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分别签订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对“两个责任”实行“签字背书”,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纪委精心拟定2016年度纪检工作实施意见,强化监督责任意识,主动协助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开展执纪监督,编织全程式、闭环式、连续式监督体系。
     三是抓实责任追究,在检查上加力。严格落实集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切实加大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严格施行履行职责专题报告制度,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重要内容。纪委通过纪检监察例会、专项检查等形式,定期听取各单位落实情况汇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结合未巡先改工作,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以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