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落实办理情况 该楼现安装一只结算水表,实行总表计量。经查,来话人反映的漏水管道位于结算水表后,属用户用水设施。 《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规定:“城市公共供水设施,指结算水表之前(含结算水表)的供水设施;用户用水设施,指从结算水表后接口起的用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管理维护。用户用水设施由其产权人负责管理维护。” 为了保障居民用水,胶州自来水公司多次进行协调,希望能通过改造一户一表的途径解决表后漏水和停水的问题,但是该楼部分住户长期不在此居住,并拒绝缴纳水费导致工程迟迟不能进行。 二、答复反馈来话人情况 1月17日下午16时05分,工作人员与来话人进行了解释沟通,来话人表示满意。

9日,经工作人员现场落实查看属阀门未关严。现已修好。用户接受认可。

用户反映水表接口漏水,14:30工作人员已修复,用户满意。

工作人员9:30现场查看,阀门好用用户满意。10日12:00工作人员已将办理情况向来电人进行沟通,来电人对处理结果满意。

10:00现场查看,用户表前阀门未开启,现已开阀有水,用户已知。

1月9日18:00,工作人员现场查看,是雨水排水管,由于房顶积雪融化后流水,非自来水设施,用户接受。

此处总表计量,因204关表池阀门无水,现已恢复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