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落实华阳路与埕口路漏水确为自来水管道漏水,目前已处理好,用户满意。

12.28 15:10电话联系用户,已告知楼下更换年久表暂停水,已贴停水通知 ,用户知情。

经排水三分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公共排水设施运行正常。来电人反映的问题的属法院宿舍专用排水设施。该楼院非原房产局直属房,根据《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有关文件规定,该设施应由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负责养护维修,非排水公司职责范围。因此,该处问题应由李沧法院负责处置。已于12月28日15时将有关事宜告知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5:50与用户联系,经过检漏此处是自来水水管漏水,工作人员已将漏水水管修复,12月29日联系用户说明已修复,用户知情.

21:00分工作人员现场将损坏单元阀修复。用户满意。

工作人员9:00现场查看管道不漏水,用户在现场,告知用户。应用户要求12:50再次到了现场查看自来水设施不漏水,用户已知。

12月28日13:20分联系用户,用户表示属过表管导致水量异常,现已更换过表管,用户取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