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服务—居民阶梯水价人口基数变更指南
《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第三章 第二十五条规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适时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
日常服务—用户变更名称、用水性质及终止供水办事指南
《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第三章 第二十条规定:用户需要变更用水性质、用户名称或者终止、恢复供水的,应当到供水企业办理有关手续。供水企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办理完毕
日常服务—供水水表校验办事指南
《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第四章 第四十四条规定:用户对结算水表计量有异议需检测的,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计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由用户承担;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由供水企业承担。用户当期水费根据检定结果计算
日常服务-结算水表更换
结算水表出现不动、不准、不清、冻破、损坏等情况。对需要更换的水表查看情况后,5个工作日内实施更换
用水报装-新建住宅小区项目办事指南
《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条,用户需要供水企业供水、增加供水量的,应当向供水企业提出申请
用水报装-新建商用及办公项目办事指南
《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条,用户需要供水企业供水、增加供水量的,应当向供水企业提出申请
日常服务-抢险抢修
青岛胶州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系统突发事故应急服务工作预案实施细则